招聘职位:辅警队员 工作地点: 南昌市
职位信息
招聘部门: | 职位性质: | 全职 | 发布日期: | 2019/7/5 13:29:44 | ||
招聘人数: | 15人 | 最低要求学历: | 高中 | 工作经验要求: | ||
薪酬待遇: |
面议 | |||||
其它待遇说明: | 1、本次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制用工形式。 2、按照省、市有关辅警管理办法,以及中队管理制度进行日常管理。 3、待遇: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、绩效工资和岗位工资,其中基本工资为2600元/月(含“五险”个人承担部分),绩效工资为600元/月,试用期时间为一个月,在试用期期间待遇按试用期待遇计算:仅发基本工资2600元,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务合同,缴纳五险,实行层级晋升制度,合同期限为一年,每年签订一次。 |
本单位工作地点: 南昌市 。
1、基本条件
(1)遵守宪法和法律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,作风正派,平行良好,能吃苦耐劳,无违法违纪记录,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,志愿献身公安辅警事业。
(2)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,无口吃、重听、色盲,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(如唇裂、对眼、斜眼、斜颈、各种疤痕等),无鸡胸,无纹身,无高血压、心脏病、精神病、癫痫等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。
2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及聘用:
(1)受过刑事处罚、劳动教养、少年管教或被行政机关辞退、开除的;
(2)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,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分的;
(3)因贪污盗窃、行贿受贿、泄露国家机密等受到党纪、政纪、校纪处理的;
(4)有不良行为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的;
(5)其它原因不适宜在公安辅警工作岗位的。
3、报考对象
年龄18周岁以上、35周岁以下,即1984年1月1日(含)至1999年1月1日(含)之间出生。男性身高1.70米以上(退伍军人适当放宽),要求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举止大方,谈吐清晰,无口吃、重听、色盲和其它传染性疾病,无残疾,身体、心理素质好,适合从事相应工作。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优秀青年,户口不限,退伍军人、警校毕业生,以及有汽车、摩托车驾照者或者有医学、计算机等特殊技能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。
4、岗位要求:统一食宿(免费),服从军事化管理,统一制式着装,严格执行单位规章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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